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采购计划和院级磋商程序,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、具有供货配送能力及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基本概况及内容:
项目编号及名称:2024QT70陆港院区液氧、瓶氧采购。
项目基本概况:为保证陆港院区开业后全院医用氧气的正常供应,需采购医用气体包括:液氧、瓶装氧气。
序号 | 产品名称 | 规格 | 计量单位 |
1 | 医用液氧 | 纯度≥99.5% 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 | 吨 |
2 | 医用氧气 | 40L,纯度≥99.5% | 瓶 |
3 | 医用氧气 | 10L,纯度≥99.5% | 瓶 |
4 | 医用氧气 | 3L,纯度≥99.5% | 瓶 |
二、资格要求:(以下内容发送至报名邮箱)
1.投标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三证合一)(复印件盖公章)。
2.投标人如为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,则须持有有效的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(许可范围涵盖液氧)、《药品(再)注册批件》、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》(充装介质包括液氧)、《气瓶充装许可证》(充装介质包括氧气)。
3.投标人如为医用气体代销企业,除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资质外,还需要提供代理商自身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许可范围涵盖液氧)。
4.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MP)资质认证,提供相关认证证书(须涵盖医用液氧或者医用氧或者医用氧(液态)或医用氧液态)。
5.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(须涵盖氧(压缩的或液化的))或危险化学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。
6.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(须提供相关委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)必须具有有效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)或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》。
7.投标单位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个人授权书,加盖公司公章。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,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8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9.填写可编辑的报名磋商信息表(Word ,或excel电子版见附表 )。
三、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:
2024年8月28日—8月30日(3个工作日) 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磋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
四、磋商时间:2024年09月10日上午09点00分(同时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,请及时关注报名预留邮箱,查看相关说明,并保持电话通畅)
五、磋商地点:西安市小寨西路196号(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院区招采办会议室)
六.联系科室及电话:
1.联系科室:招标采供第四办公室
2.联系人:曹老师
3.联系电话:029---85324642
4. 报名邮箱:423700781@QQ.com
5.联系地址:西安市小寨西路196号
招标采供办公室
2024年8月30日
报名信息一览表格式(参与单位: 项目编号: 项目名称 )(可编辑的Word ,或excel电子版)